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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南方科技大学深港微电子学院遵循院长办公会治理、教授治学、学术自治原则,实行院长负责制。学院内部已建立学术委员会(兼人才引进)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、教学及学生工作分委员会、科研委员会、产学研委员会、宣传工作委员会和安全工作委员会。